榕江县人民政府网(榕江县忠诚水库何时开工)

本文目录
- 榕江县忠诚水库何时开工
- 2014黔东南榕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 贵州榕江邮政编码是多少
- 2021年贵州黔东南州榕江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33人】
- 2017年贵州黔东南州榕江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71名)
- 村超榕江是哪个市
- 2014年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委组织部遴选公告
- 2014贵州榕江县事业单位考试考试内容
榕江县忠诚水库何时开工
具体开工时间未公布。榕江县人民政府官网信息显示榕江县忠诚水库项目在2022年3月11日工程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议中顺利通过可研报告审查,截止2023年3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没有公示。
2014黔东南榕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榕江县2014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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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贵州榕江邮政编码是多少
557200。根据查询榕江县人民政府官网显示,该县的邮政编码为557200,以便人们书信的往来。榕江县,隶属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位于贵州省东南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南部。
2021年贵州黔东南州榕江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33人】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贵州黔东南州榕江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33人】已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3月16日。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创新引才方式,提升引才效果,为我县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旅游产业化等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决定组织相关事业单位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现结合上级要求和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县组织、编制、人社、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2003年3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技师层次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高级技师层次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5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70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年龄时间计算参照本条);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不作全日制要求;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含参加2021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10.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1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
12.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1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引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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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3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08室。
对应聘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由县人社部门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评审。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评审阶段。报考者需在上述时间和地点,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榕江县2021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原件各1份;
3.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4.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5、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工勤编制人员除外)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组织专家评审
评审采取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简称“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对参加评审人员提供的主要业绩(成果、专利、论文、奖励)及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审查,考察其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才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35人的,可只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即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先进行专业测试,再按1:3比例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评审面试问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引才岗位专业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研究审定
本次引才现场面试工作结束后,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审核拟引进人选有关情况,提交本次引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审定的拟引进人选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引才协议。
协议签订后,无正当理由且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除履行违约责任外,还将列为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四)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本级组织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确定并通知报考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人才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证书及人事档案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国外学历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认证书)。
(六)聘用审批
经现场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应指定网站(见附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到其他单位。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试用期按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六、疫情防控要求
各位到现场报名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智能手机扫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合格,经测体温正常后才能进入报名现场,同时提交《榕江县2021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新冠肺炎防控个人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状况排查登记表》(详见附件5)。
凡违反黔东南州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坚持评审原则和标准,对评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
(三)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参加评审对象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亲属关系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的,必须回避。
(四)各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防止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准,取消拟聘人员的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引才个各环节报考者、考务工作者均应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八、福利待遇
按《榕江县关于引进近年内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执行。
九、本次引才工作结束后,职位空缺的岗位可滚动到下一轮引才计划继续使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
十、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协商后,报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2021年榕江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xls
2021年榕江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xls
2021年榕江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人才引进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及咨询电话.xls
2021年榕江县事业单位公开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2021年榕江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防疫个人(书)及排查登记表.doc
2021年榕江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就业意向书.doc
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4日
2017年贵州黔东南州榕江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71名)
2017贵州榕江县下半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71名公告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优秀人才到基层去,各级干部从基层来的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机制,按照《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9号)文件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决定2017年下半年开展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能力突出的优秀工作人员遴选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具体工作按本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进行,本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三、遴选范围和计划
在全县各乡镇范围内通过公开考试(面试)、考核遴选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1名。其中:参公人员4名、专业技术人员36名、管理人员31名(具体见遴选职位表)。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报考公务员和参公岗位的,必须是乡镇仍在编、在职并已登记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2.报考事业岗位的,必须是乡镇仍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如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参加事业单位遴选的,调入后,原有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不再保留。
(二)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热爱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能力;公道正派,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强;服从工作安排,吃苦耐劳;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限制详见附件1;
3.具有普通学校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具体见职位一览表);
4.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以及“四项目”服务满认定工龄的,2014年以来招录到我县工作的公务员工作必须满5年以上),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工作人员长期不在岗以及未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抽借调(带薪学习、挂职锻炼等)到县直及以上部门(单位)工作的时间不能列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等次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2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不合格、基本合格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审计机关审计、司法机关侦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得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的。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遴选方案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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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事宜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2.报名地点: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县政府四楼)。
3.报名须提交或填签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榕江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4)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遴选意见。
(5)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报考遴选自愿申请。
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应材料,对照《榕江县2017年下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1:3(含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如遴选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可直接入围面试,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如在遴选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县人社局于笔试前两天通知参加遴选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人社局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笔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及当前热点时政相关内容或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县人社局组织相关专家命题、制卷、阅卷等工作。
报考人员于考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根据报考岗位不同,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按照遴选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
4.专业技能测试
部分职位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合格的入围下一环节。
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内容、地点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直接入围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按职位计划遴选数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直接入围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考察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考察对象;直接入围面试的,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按照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要求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或其他原因放弃的,按笔试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后,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将列为我县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各类遴选考试。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公示
县人社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员,并在拟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
(八)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由县人社局按照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3921422(榕江县人社局事业单位考试中心)
附件1:榕江县2017年下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17年榕江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
村超榕江是哪个市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根据查询贵州市人民政府网显示,榕江县旧称古州,为江南八百州之一,隶属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三宝侗寨)和美乡村足球超级联赛,也称“村超”赛,是由隶属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榕江县足球协会主办,榕江县古州三宝侗学研究会、榕江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承办,赛事以车江三宝侗寨八个村代表队为基础,邀请各乡镇(街道)以村为单位积极组队参加,共有20支足球队参加。该赛事于2023年5月13日至同年7月29日结束。
2014年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委组织部遴选公告
榕江县县委组织部等8个部门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以及《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拟从全县范围公开遴选31名工作人员到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统战部、县直属机关工委、县计划生育协会、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古州镇等8个部门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能力突出的优秀工作人员遴选到用人单位。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由中共榕江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县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二)各遴选单位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遴选相关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共31名(具体见职位一览表)。
四、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报考行政岗位的,应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且在职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报考事业参公岗位的,应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或具有事业参公身份,且在职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报考事业岗位的,应为在职在编的行政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工勤岗除外)。
(二)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热爱所报考的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工作素质能力;公道正派,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强;吃苦耐劳,上进心强,无不良记录;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遴选职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2年及以上工龄(2012年3月以前参加工作);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6.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不合格、基本合格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司法机关侦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需按照公务员法规定进行回避的和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遴选方案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和各遴选单位门口公示栏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7日至3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各遴选单位办公室(详见附件1)。
3.报名时须本人亲自到场提交和填签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公务员岗位或事业参公岗位的,需交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3)近两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和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含电子版)。
(4)提交《榕江县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先在网上下载填写,《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以上复印件没能提供原件的,需所在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
由各单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派专人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有疑问的由领导小组负责复核和答疑,并将遴选岗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复审。
计划遴选职位人数与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方能开考,截止报名时,如达不到1:3比例的,则减少计划遴选职位职数,还达不到1:3比例,审查合格人员中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直接进入面试。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如某个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审查合格人数既达不到1:3的比例,也没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则取消本职位遴选计划,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公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每天下午5:30由各遴选单位统计各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公布在各单位门口公示栏处。当某个职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再有人报名,负责报名人员要提醒报名人员该职位已经满30人,请慎重考虑。
(三)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笔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各遴选单位负责协助开展。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县委组织部聘请相关专家命题、制卷、阅卷,各遴选单位负责协助考务等工作。
报考人员于考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由各单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按照遴选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报考人员于面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
(4)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组织考察
1.体检。体检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根据面试、笔试成绩综合得分(含直接进入面试人员得分),从高到低按职位计划遴选数按1:1比例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按考试对象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的要求,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如遇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
1.公示。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调人员,并在拟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2.办理调动。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由公务员岗位调事业岗位或事业参公岗位的,须由本人向干部调配审批机关出具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的声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教育、卫生、计生等专业技术人员调动程序按照《中共榕江县委办公室榕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理顺和规范干部职工工作调动的意见》的通知》(榕党办发〔2013〕15号)相关规定办理,如因其他原因不能办理调动手续的,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做好这项工作,各遴选单位成立包括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相关人员在内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本次遴选工作,支持和鼓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报名参与遴选。
(二)加强监督,严肃纪律。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
0855-6620020(县公选办)
0855-6622800(县纪委)
0855-6622812(县委宣传部)
0855-6622181(县统战部)
0855-6622755(县计划生育协会)
0855-6622201(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0855-6622154(县直属机关工委)
0855-6653048(古州镇)
监督电话:
0855-6627414(县委组织部)
0855-6622800(县纪委)
附件:
1 、 2014年榕江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 、 2014年榕江县行政、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榕江县委组织部
2014 年3月8日
2014贵州榕江县事业单位考试考试内容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2014贵州榕江县事业单位考试将于5月31日进行。
这次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考务工作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考试内容如下:
(1)应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
(2)应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3)应聘管理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的考生除外)。
更多考试内容信息请看这里:华图网校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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