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区政府官网(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理大厅的网址是什么)

本文目录
-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理大厅的网址是什么
- 牟平区寇家疃村拆迁安置房什么时候分
- 牟平区gdp
- 山东2009年烟台市牟平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 2023山东烟台市牟平区事业单位报名入口
- 烟牟政发[2008]31号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牟平区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20烟台牟平教师招聘第二次招聘条件是什么
- 牟平炮楼山的来历
- 2023山东烟台市牟平区事业单位考试
- 2023山东烟台市牟平区事业单位减免考务费用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理大厅的网址是什么
1、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
2、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11月至次年4月),14:00-17:30 (5月至10月)。
3、咨询电话:0535-12333,电子信箱:ytrsxxgk@163.com。
4、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主要栏目:
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服务、人事管理、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卡、政务资讯、政务公开、网上办事、交流互动以及党建工作栏目。
扩展资料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地址:烟台市府后路2号。
2、主要职责: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科、调配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公务员管理科、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教育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劳动关系科;
工资福利科、养老失业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办公室、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监察与调解仲裁管理办公室、外国专家处、市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牟平区寇家疃村拆迁安置房什么时候分
2025年底。根据查询牟平区政府网官网显示,截止2023年9月18日,牟平区寇家疃村拆迁安置房计划于2025年底建成并交付牟平区寇家疃村的拆迁户。
牟平区gdp
约330亿元。
根据牟平区人民政府官网查询得知,2022年牟平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3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2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49亿元,累计实际使用外资8亿美元,累计完成外贸进出口734亿元,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52036元、25551元,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523亿元、274亿元。先后荣登全国地级市市辖区品牌传播百强榜,获评中国城市品牌形象百优县市区。
山东2009年烟台市牟平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烟台市牟平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表)。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58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5、符合报考条件的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除岗位有特殊要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毕业生应具有烟台市区(牟平区、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开发区、高新区)常住户口或为烟台市区生源;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等项目的烟台市生源毕业生或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上述项目毕业生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9年8月27日-- 8月29日
查询时间:2009年8月28日-- 8月30日
缴费时间:2009年8月28日— 8月31日
***隐藏网址***
具体报名办法按照《2009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2009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问答》的有关要求进行。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牟平区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区人事局会同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按照《2009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2009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问答》的有关要求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等项目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省级优秀毕业生、学生中共党员(在校期间入党,含预备党员)报考镇属事业单位科员职位,笔试总成绩分别加5分和3分。以上项目不重复加分。
拟加分人员本人务于2009年9月1日— 9月3日到烟台市牟平区人事局干部科(区政府办公楼三楼)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在办理加分审核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志愿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省级优秀毕业生要出具省教育厅颁发的荣誉证书。党员证明材料需由党员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需详细写明入党时间、入党地点、转正时间及转正地点。上述材料由牟平区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审核手续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部分紧缺专业或特殊岗位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牟平人事编制网查询)到牟平区考试中心(牟平区农业局对面三楼)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应届和择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等。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应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人事局会同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如发生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参加烟台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的笔试。
笔试时间为9月5日。
上午:9:00—11:00 综合知识
下午:2:00—4:00 专业基础知识
1、笔试科目和计分办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按综合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3:7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法律常识、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专业基础知识根据岗位专业要求命制。
其中,报考牟平区镇属事业单位科员、海监大队科员、博物馆馆员、档案馆科员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实行百分制。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的,取消面试资格。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在烟台人事考试网查询,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牟平人事编制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13号文件的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由牟平区人事局统一组织,其中报考牟平区投资促进局英语、日语翻译岗位的人员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测试。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成绩确定人选。如仍不能确定,再次组织面试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牟平人事编制网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区人事局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1号)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区人事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区人事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国家对招考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牟平人事编制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报考镇所属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的拟聘用人员,由组织统一确定聘用单位,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535-4219156
监督电话:0535-4219156
报名和笔试成绩查询网站:
***隐藏网址***
进入面试范围、体检考核范围及拟聘用人员公示网站:
***隐藏网址***
***隐藏网址***
附件: 烟台市牟平区2009年事业单位招募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023山东烟台市牟平区事业单位报名入口
***隐藏网址***
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3月29日17:00自动关闭。
烟牟政发[2008]31号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牟平区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的通知
烟牟政发〔2008〕31号
烟台市牟平区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燃气管理,维护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区城市燃气事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和烟台市人民政府烟政发〔2005〕110号《关于给予烟台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支持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牟平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规划、工程建设、经营、使用、安装维修,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燃气是指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牟平燃气行业发展的方向是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
第四条 区城市管理与房产局是区政府城市燃气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燃气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燃气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燃气安全意识,积极防范各种燃气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 燃气经营企业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对用户安全使用燃气进行指导。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确保使用安全。第七条 本行政区域天然气工程建设及经营,给予烟台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为期30年的特许经营权。执行时间依据市政府烟政发〔2005〕110号文件规定,
第二章 规划与工程建设
第八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专项规划,按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已经批准的城市燃气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九条 进行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新建、改建、扩建大型建设项目的,应当按照燃气专项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预留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
第十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燃气专项规划,并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报有关部门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从事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燃气工程。
第十二条 燃气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确保燃气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在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收集、整理燃气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移交项目档案。
第十五条 本行政区域内因前期建设液化石油气瓶组供应站较多,以后不再申报建设新的液化石油气瓶组供应站。在城市规划区内不再提倡建设新的管道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
已建成投产使用的管道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在天然气管网覆盖到该区域时,应并入天然气管网。
第十六条 按照城市燃气专项规划,燃气管线需要穿越某一地段、路段、空间或建筑物时,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因穿越施工,造成设施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及时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 城市燃气工程建设资金的来源包括:
(一)建设单位自筹。
(二)银行贷款。
(三)燃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第十八条 城市燃气受益单位或用户,按规定交纳燃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燃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烟台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统一收取。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十九条 经营燃气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取得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第二十条 经营燃气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输配、充装设施;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四)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五)有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七)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二十一条 燃气经营企业在规定的经营场所范围外或者单位为内部生产设立燃气供应站点的,必须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供应许可证。
设立的燃气供应站点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输配、充装设施;
(二)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三)有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未取得燃气供应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相关的燃气经营活动。
第二十二条 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供应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涂改、伪造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供应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 燃气经营企业所供燃气必须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质量指标。
新型复合气体燃料必须经省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消防等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作为民用燃料经营、使用。
第二十四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网络。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燃气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对用户安全用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
燃气经营企业巡查人员入户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有效证件。
第二十五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燃气事故抢险抢修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防护用品、消防器材、车辆、通讯设备等,制定各类突发事故的抢险抢修预案,并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抢险抢修电话,向社会公布,并设专岗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
第二十六条 燃气经营企业从事安全管理、作业和抢险抢修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接受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安全管理或者作业活动。
第二十七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向用户公布并履行服务承诺,提高服务水平。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并安排专职人员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教育、解答用户咨询。
第二十八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燃气质量、压力和计量标准不间断地供气。因管道燃气设施施工、检修等原因确需降压和或者停气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在三日前予以公告,并按规定时间恢复供气;因突发事故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当及时通知用户。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提前六十日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十九条 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时,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给超期限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钢瓶充装燃气;
(二)给报废、改装的钢瓶充装燃气;
(三)给超残液量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四)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给钢瓶充装燃气;
(五)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燃气或者用钢瓶相互倒灌燃气;(六)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三十条 管道燃气用户需扩大用气范围、改变燃气用途或者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的,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一条 单位燃气用户应当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其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燃气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十二条 燃气用户应当配合燃气经营企业入户进行燃气安全检查,遵守安全用气规则,并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盗用燃气、损坏燃气设施;
(二)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三)从事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
(四)安装、使用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
(五)使用超期限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钢瓶;
(六)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
(七)加热、摔砸燃气钢瓶或者在使用时倒卧燃气钢瓶;
(八)倾倒燃气钢瓶残液;
(九)擅自改换燃气钢瓶检验标志和漆色;
(十)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瓶装燃气;
(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第三十三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和具有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燃气器具,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第五章 设施管理
第三十四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在燃气设施的所在地、敷设有燃气管道的道路交叉口及重要燃气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五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划定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
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二)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三)未经批准开挖沟渠、挖坑取土;
(四)未经批准打桩或者顶进作业;
(五)未经批准动用明火作业;
(六)其它损坏燃气设施或者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燃气经营企业查明地下燃气设施的相关情况,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接到查询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下施工。
第三十七条 因建设工程施工确需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燃气企业协商,并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八条 总重十吨以上的车辆或者大型施工机械需通过地下敷设有燃气管道的城市非机动车道时,应当事先征得燃气经营企业的同意,并在通行地段修建承重过桥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通行。
第三十九条 管道天燃气设施产权分界和管理。
居民住宅燃气设施界定为从供气门站(调压站)至居民用户楼内用气表处(含气表)为供气设施,表至灶具处(含灶具)为用气设施。
单位燃气设施界定为从供气门站(调压站)至单位建筑红线外供气阀门处为供气设施,阀门至器具处(含器具)为用气设施。
供气设施的管理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用气设施属于用户自己购置的器具,由经营企业负责安装的,其管理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维修费用由用户承担;用气设施属于用户出资、燃气经营企业购买安装的,其管理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维修费用由燃气经营企业承担。第四十条 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应当按照规定对燃气设施进行定期检验、检修和更新。
第六章 器具管理
第四十一条 燃气器具应当由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抽样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检测结果由省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燃气器具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燃气器具的明显位置标注气源适配性检测标志。
第四十二条 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应当按照规定对燃气器具进行定期检验、检修和更新。
报废的燃气钢瓶应当进行破坏性处理,并不得翻新使用。
第四十三条 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业务。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和省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七章 收费管理
第四十四条 城市燃气供气价格由燃气经营企业申请,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区政府批准。
第四十五条 燃气基础设施配套费:已建小区按每户2652元收取;新开发小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7元收取。第四十六条 收费人员入户收费时,应主动出示价格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第八章 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理
第四十七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燃气的工程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器具安装维修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消除。
第四十八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或燃气供应许可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呈报上级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发现已经取得批准或者核准的单位不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应当建议上级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撤销原批准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开举报和投诉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地址,受理有关燃气安全、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的举报和投诉,并自收到举报和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处理。
第五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向燃气经营企业、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
燃气经营企业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抢修,并同时报告当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第五十一条 抢险抢修人员在处理燃气事故紧急情况时,对影响抢险抢修的其他设施,可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九章 罚则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新建、改建、扩建燃气项目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燃气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或者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燃气供应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供气设备,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燃气经营企业未对燃气设施进行日常巡查、未对用户安全用气进行定期检查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消除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在降压或者停气时未提前公告或者未及时通知用户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第二十九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第三十二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用户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用户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占压燃气输配管道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组织有关人员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销售未通过气源适配性检测的燃气器具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活动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事项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予以报批的;
(二)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事项予以报批的;
(三)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核准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四)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核准的单位,发现其不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而不建议撤销原批准、核准或者发现燃气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五)其它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由区城市管理与房产局负责解释。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8年5月5日起施行。
2020烟台牟平教师招聘第二次招聘条件是什么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须为1979年8月4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学科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认定并每日在牟平区政府网站公布相近专业。
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应于2020年9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19年及2019年以前毕业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8月3日(含)之前取得。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暂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6、2017、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具体详情:
2020年烟台市牟平区第二批招聘教师29人简章
牟平炮楼山的来历
牟平炮楼山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40年,当时日本侵略者在牟平县西解甲庄村建立了据点。这个据点在村东大道西侧等距修建了三座炮楼,并将村周围的民房连成一体,安设了东西南北四个大栅栏门,四门旁的高墙上各设一盏大型豆油灯。据点驻扎着一小队伪军,约30余人,他们昼夜轮班值哨。这就是牟平炮楼山最初的来历。
2023山东烟台市牟平区事业单位考试
管理岗位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系高层次人才,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网上初审通过人数过多,不便于直接组织面试时,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增加初试环节,初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初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具体要求、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牟平区政府网查询。
笔试成绩在牟平区政府网查询,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照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2023山东烟台市牟平区事业单位减免考务费用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享受减免考务费用,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2023年3月20日12:003月31日17:00内完成网上缴费,并于3月31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申请减免考务费用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笔试考务费。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
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ytmpgwy@163.com,邮件主题须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
5.其他。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牟平区政府网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

更多文章:
新手如何快速掌握站外SEO技巧:站外seo新手如何快速提升网站权重
2026年9月27日 06:33
中山个人网站制作流程详解:浅谈中山网站建设个人网站制作流程详解
2026年9月28日 07: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