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2021江苏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150人公告)

本文目录
- 2021江苏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150人公告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在安徽淮北考事业编,有哪些岗位
- 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 2021武汉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有哪些
- 2021年山西吕梁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公告【162人】
- 2021湖南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岗公告【117人】
- 2021年山西长治市潞州区人才引进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156人】
- 成都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有哪些
2021江苏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150人公告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请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6日至2003年4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代码为13)下属事业单位岗位的应聘人员,取得岗位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取得岗位相应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3.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2021年毕业生招聘。
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详见《岗位表》)。除上述第三条中明确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情形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请见附件2)执行。
6.《岗位表》的“其他条件”列对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等材料取得时间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要求,无特别要求的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16:00)前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等材料。
7.报考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需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且其学科须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8.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15号)文件要求,凡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加盖“乡村”或“乡镇”印章的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
9.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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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4月26日09:00-4月2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26日09:00-4月29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6日09:00-4月29日16:00。
【友情提醒】4月28日16: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报考人员的报名,不再接受已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改报其他职位,考虑到报名和资格初审之间有时间差,请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尽快缴费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缴费状态。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6的讲解员岗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7的教学助理岗位,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报名阶段所缴纳的费用视为面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09: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5月26日—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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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17-80853191。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由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报考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代码为13)下属事业单位卫生岗位且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报名成功人数不超过岗位实际招聘人数5倍的免笔试。
笔试时间及内容:2021年5月29日上午
9:00-11:00《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岗)
9:00-11:00《教育学、心理学与专业素质》(教师岗)
9:00-11:0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素质》(卫生岗)
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6的讲解员岗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7的教学助理岗位,考试方式请见附件3。
卫生岗笔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他岗位笔试总分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地点请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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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同意报考证明及档案托管证明:
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4);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4)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5);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5);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2)2019年、2020年毕业至今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5),同时在资格复审现场签署未就业书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应聘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3)面向淮阴区2021年毕业的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岗位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岗位须提供与原淮阴区教育局签订的协议书;
(4)《岗位表》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证明等材料。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含自愿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部门代码为13的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下属事业单位为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相应开考比例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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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形式:
(1)中职教师岗位(单位代码40、岗位代码110-113)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考生根据指定的专业技能进行现场操作,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包括:①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应聘人员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③报考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幼儿教师、男幼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进行技能展示,技能展示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讲解员、教学助理岗位面试形式:
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6的讲解员岗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7的教学助理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化面试,考试方式请见附件3。
3.其他岗位面试形式:
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
总成绩计算: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讲解员、教学助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6的讲解员岗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7的教学助理岗位为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由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体检。应聘教师岗位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应聘其他岗位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计划出现缺额的岗位,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6的讲解员岗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7的教学助理岗位为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放弃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咨询电话
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要求详见《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请见附件6)。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
淮阴区教育体育局:0517-80865973、0517-84936311
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7-84922744
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0853191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阴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组:0517-89713362。
七、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2.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3.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讲解员、教学助理考试方式.doc
4.同意报考证明.doc.doc
5.人事关系(档案)托管证明.doc.doc
6.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doc
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4月19日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在安徽淮北考事业编,有哪些岗位
2022年安徽省淮北市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尚未公布,或先参考2021年:
据《2021年度淮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知:
在岗位表“专业”筛选“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没有岗位符合该要求。
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知,本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属于电气类。
在岗位表“专业”列筛选“电气类”,有2个岗位符合,如图:
据《2021年度淮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1年4月20日)知: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7日9:00至4月30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21日。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期公开招聘11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部分岗位实行统招统分。
二、招聘对象
(一)2021年、2022年毕业生:指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022年毕业生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社会人员:指报考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并具备相关的资格证和执业证(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处分年限、年龄、工作经历等有关时间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含2021年12月22日)。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如有特别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或以下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2.我区的紧缺卫生专业岗位年龄可适度放宽如下: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3.本期招聘分为临床医学类、中医类、预防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检验类、影像类、康复治疗类、财务类、工学类和管理类等12个专业类别的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以下岗位属于我区的紧缺卫生专业岗位(已在《岗位表》中作相应备注):
(1)影像类的相关岗位;
(2)中医类的相关岗位;
(3)口腔医学类的相关岗位;
(4)临床医学类的精神病科、麻醉科、妇产科、儿科及全科医学的相关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期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填报志愿及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各项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上午9:00至2021年12月26日下午17:00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请继续跟进审核情况。
3.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确认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彩照。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延长报名时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并予以网上公告。紧缺专业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延长报名时间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取消或调减岗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4)报名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考生自行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的信息须与资格复审提交的审核材料一致。如有报考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
(6)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招聘岗位对执业范围有专业要求的,参加该专业转岗培训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完成培训并提交考核合格证明。
(8)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证明)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毕业后参加规培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要求具有指定级别等级单位工作经历的,应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关于单位级别等级情况和从事该指定工作的证明。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分为12个专业类别,其中临床医学类、中医类、预防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检验类、影像类、康复治疗类和财务类主要测试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工学类和管理类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
5.按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依合格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6.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从化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社会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含认证证明)、学位证书(含认证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及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2)2021年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含认证证明)、学位证书(含认证证明)、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3)2022年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课程成绩单或学历学位证书(含认证证明)、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并需承诺在2022年8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3.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在资格复审中,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未按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放弃面试资格及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递补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
2.面试形式和主要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应急处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医德医风、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要求:面试时考生按规定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和准考证准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当场评分、统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
5.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2)综合成绩以及进入填报志愿、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
(五)现场填报志愿
1.以合格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人员。报考非统招统分岗位的,直接进入体检环节;报考统招统分岗位的,进入现场填报志愿招聘环节。
2.填报志愿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电话通知,不按时参加现场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3.考生根据个人意愿、所学专业、相应资格条件等实际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每人只可填报一个岗位,高分者有优先选择权,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选择是否服从统筹调配。
考生选择服从统筹调配,如有综合成绩排序在本人之前的其他考生放弃自己填报岗位的聘用资格,可以依序参加轮候递补。
考生选择不服从统筹调配,视为放弃其他考生填报岗位的依序轮候递补资格,若其所填报的岗位已被高分者填报,则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下一名考生。凡递补进入填报志愿招聘环节者,将电话通知考生填报志愿,不再另行公告。
(六)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下一名考生。
(七)考察
1.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等,同时复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2.考察工作原则上自通知考察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因考生原因造成考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按合格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3.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或聘用资格,须自通知考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声明。不配合考察工作、无故拖延者,将视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同一单位同一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3次(含3次):
1.应聘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资格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聘用
1.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毕业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2.已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以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
3.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从化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4.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2021年、2022年毕业生及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具备比招聘岗位等级更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等级,享受招聘岗位等级待遇。
6.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计算任职年限。
(十一)注意事项
1.2021年、2022年毕业生需在聘用后连续3个考试周期内考取相应的执业(专业技术)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lt;广州市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等文件gt;的通知》(穗府办〔2011〕28号),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制度。新招聘人员中具有硕士学位且取得全科医学方向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全科医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聘用后办理入编手续;其余新招聘人员定编定岗不定人,按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3.区属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新招聘人员全部纳入编制管理。
4.聘用人员须承诺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并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上约定工作5年以上。
5.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6.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7.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遗失身份证原件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8.本期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期招聘无关。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期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
咨询电话:区卫健局人事科 020-37906330或87962804;
投诉电话:区卫健局机关纪委 020-8792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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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武汉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有哪些
1、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部分岗位:具体的职位包含了综合管理岗、文史研究员、会计岗位、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人力资源、办公室文秘、基建设施技术员岗位。合计招聘人数为10人,学历要求为本科以及研究生学历。
2、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部分岗位:具体的职位包含了图书管理与研究、财务人员、读者服务、编剧、思想政治教师、财务会计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岗位。合计招聘人数为10人,学历要求为本科以及研究生学历。
3、武汉市档案馆部分岗位:具体的职位包含了财务人员、综合文员、档案利用接待、计算机信息管理以及档案管理等岗位。合计招聘人数为8人,学历要求为本科。
4、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部分岗位:具体的职位包含了保障资格管理、党务管理、保障房建设、行政管理、房屋交易政策研究、资金管理以及财务会计等岗位。合计招聘人数为6人,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历。
5、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部分岗位:具体的职位包含了处理一科专业技术岗、办公室财务人员、宣传科专业技术岗、宣传科科员、技术指导科科员等岗位。合计招聘人数为5人,学历要求为本科学历。
2021年山西吕梁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公告【162人】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山西吕梁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公告【162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8:00—2021年3月30日18: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吕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吕梁市决定面向社会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
不作为招聘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取得岗位要求的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吕梁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162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方式
(1)中共吕梁市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1及专业技术岗位2,通过面试方式确定引进人选;(2)其余单位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足5:1时,通过面试方式确定引进人选;超过5:1(含5:1)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引进人选。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3月17日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吕梁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8:00—2021年3月30日18:00
***隐藏网址***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各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各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时间:2021年3月26日8:00—2021年3月31日18: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完成报名人员,请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3.核减、取消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不达岗位招聘人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4.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各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1)中共吕梁市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1与专业技术岗位2,只进行面试;(2)其余单位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只进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则增加笔试环节。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山西省汾阳医院、吕梁市人民医院、吕梁市中医院所有岗位及吕梁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资格复审对象:(1)中共吕梁市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1与专业技术岗位2,通过资格初审人员。(2)其余单位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以后各环节(包括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与研究生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位证明;
(6)复审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7)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8)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9)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1)中共吕梁市委党校岗位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2)其余单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包括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各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中共吕梁市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1与专业技术岗位2,只进行面试的岗位。在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其余单位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只进行面试的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3.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增加笔试环节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4.体检注意事项: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5.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咨询、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各单位招才引智咨询、监督电话详见《吕梁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表》。
电话开通时间:招才引智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六、引进人才待遇及管理
1.凡来吕梁市参加招才引智考试人员统一给予交通、食宿费用补贴。
2.对引进的人才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保障政策。具体为: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世界排名前400名的高校(US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三年聘用合同的,在享受国家和省财政资助的基础上,三年内每月给予6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分别给予不低于8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三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25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三年聘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三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
3.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聘用人员三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七、其他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聘用工作,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须申报本人考试前14天健康、行程状况并如实填报《吕梁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考试考生健康状况、行程登记表暨考生书》(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可先自行登记体温,待确定笔试日期后截取笔试前14天体温进行登记)。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如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在公共场所逗留的时间,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限度的减少参加聚会、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3.考生在考前1小时在考点指定地点进行体温检测,并提供“健康码”、“行程码”(来自中、高风险区的考生还需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体温正常且“健康码”、“行程码”无疑义,可参加考试。
4.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聘有关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相关公告。具体考试工作疫情防控要求详见各环节公告。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各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招才引智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2021年度吕梁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表.xlsx
2.2021年度吕梁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xls
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吕梁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考试考生做好相关防护的要求.doc
4.2021年度吕梁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考试考生健康状况、行程登记表暨考生书.xls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7日
2021湖南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岗公告【117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2021年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3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选调)346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6名(详见附件1);面向株洲市市直以及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公开选调10名(详见附件2)。
三、招聘(选调)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面向株洲市市直以及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5.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选调)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8月6日上午9∶00-2021年8月9日下午17∶30
(二)报名方式
1.本次公开招聘(选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登录株洲人事考试网www.zzksw.com.cn,进入“2021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上午9∶00-8月20日下午17∶00。
2.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选调)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选调)单位提出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面向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
公开选调人员须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硕和学硕。
六、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选调)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申请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达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内容资格复审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选调)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公开招聘(选调)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各岗位具体考试方式、笔试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技能。综合成绩合成
1.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的合成比例详见附件1、附件2
2.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3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除单位另有要求外),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时间、地点
公开招聘(选调)的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由招聘(选调)单位商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选调)人员,并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选调)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公开招聘(选调)的工作人员均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领导岗位除外),原单位具有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或领导职务的均不予保留。
十、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六)本次招聘(选调)的岗位情况、招聘条件、资格审查等有关事宜,请咨询招聘(选调)单位。
十一、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
招聘(选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
政策咨询电话:0731-28681082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089
(二)监督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731-28681760
医疗岗职位表
附件12021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2021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021年山西长治市潞州区人才引进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156人】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山西长治市潞州区人才引进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156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7日8:00至2021年10月21日17: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开引进12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14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到教育和医疗卫生系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为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长治市潞州区2021年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表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09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4.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初中以上(包括初中)教师资格证;
5.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报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采用报名、选拔、体检、考察考核、公示、聘用等相关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隐藏网址***
考试安排、准考证下载打印、成绩查询、体检安排和政审、公示等相关考试信息均会提前在以上网站公告,不再电话通知,请及时查询。
具体程序为: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21年10月17日8:00至2021年10月21日17:00期间登录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网,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名人员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在职在编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网报上传照片具体要求为:
①务必保证所上传照片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红(蓝)底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及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
②照片大小二寸(34×45毫米),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
③上传照片中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④不得身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可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至2021年10月22日12: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10月22日12:00前,尚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修改报考信息;10月22日12:00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资格初审过程中,如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及时自行下载《2021年长治市潞州区公开引进专技人才同意报考表》(以下简称《同意报考表》),此表不得改动,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同意报考表》报原聘用机关(单位)主管、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报考者须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JPG或JPEG格式),于10月17日8:00至10月22日12:00期间上传至报名系统等待审查,审核通过后即报名成功,未按时上传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成功后,务必自行打印《潞州区2021年公开引进优秀专技人才报名登记表》。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安排,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原报名网站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笔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考生健康书》打印
为做好引才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请在公告附件下载并于考前一日填写《考生健康书》,笔试、面试当天随身携带以便核验入场。
报名人员请妥善保管好《长治市潞州区2021年公开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考生健康书》和准考证。
2.选拔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拟引进人数的,直接确定为体检、考察考核人选。
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数比例在1-5倍(包含5倍)之间的,全部进行面试,按照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来确定体检、考察考核人选。若出现成绩相同且影响到体检、考察考核排名的情况,需单独组织成绩相同者加试一场。
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数的比例大于5倍的,先进行笔试,按照拟引进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通过面试,按照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式计算出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考核人选。
(1)笔试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知识》,形式为闭卷,时间为150分钟,总分100分,合格分数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在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
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长治市潞州区2021年公开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考生健康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机关事业在职在编报考人员需提供《2021年长治市潞州区公开引进专技人才同意报考表》,到指定地点接受复审(公告在网站另行通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结果由组织部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该岗位资格复审对象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成绩需达合格分数线)。
(3)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面试按电脑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如只有面试一个环节,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成绩相同且影响到考察考核排名的情况,需单独组织成绩相同者加试一场。若有笔试环节的,需计算总成绩,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总成绩分数不再舍位,以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仍并列的,由公开引才及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加试一场面试,加试面试结果为最终结果。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体检
按照拟引进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本环节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得分情况依照程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需达合格分数线)。
4.考察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主要采取走访了解、谈话了解、征求意见、审查档案等方式进行。
5.公示
经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选名单在潞州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6.聘用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落实事业编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被引进人员不按时提交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
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4名,其中:教育系统124名,医疗卫生系统20名。具体的岗位名额详见《长治市潞州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附表2。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
2.具有招聘单位规定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报考教育系列岗位考生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学位证,幼儿幼教岗位除外),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0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0月09日以后出生);
4.报考医疗卫生系统岗位考生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学位证),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09日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要求小学及小学以上学段且学科要与应聘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资格与中职教师资格相互通用,高中教师资格可以向下融通初中、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可以向下融通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幼教岗位考生报名需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6.按照《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的通知(长办发﹝2019﹞35号),教师岗位原则上按男女1:1比例设岗,岗位数按“岗位/2”分别设男性岗位和女性岗位,分别择优聘用;
7.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2021﹞17号)文件要求,招聘岗位主要用于招聘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8.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未毕业学生不得报考;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报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隐藏网址***
(2)招聘信息查询:本次招考的相关信息均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考试安排、成绩查询、体检安排和政审、公示等相关考试信息均会提前在以上网站公告,不再电话通知。
2.报名方式和时间
***隐藏网址***
具体程序为: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21年10月17日8:00至2021年10月21日17:00期间登录长治市潞州区政府网,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网报上传照片具体要求为:
①务必保证所上传照片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红(蓝)底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及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
②照片大小二寸(34×45毫米),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
③上传照片中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④考生不得身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可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至2021年10月22日12: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10月22日12:00前,尚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10月22日12:00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
资格初审过程中,如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及时自行下载《2021年长治市潞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表》(以下简称《同意报考表》),此表不得改动,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同意报考表》报原聘用机关(单位)主管、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报考者须将审核盖章后的《同意报考表》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JPG或JPEG格式),于10月17日8:00至10月22日12:00期间上传至报名系统等待审查,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网上缴费,未按时上传的,视为放弃报名。
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3比例,若达不到比例要求,需核减招聘岗位数,使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到规定比例,如招聘岗位数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规定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核减、取消岗位招聘名额情况,开考前在原发布网站公告。
报名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相同或相近岗位。具体改报时间、方式咨询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355-2253210。报名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时所交费用将如数退还。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公开引才及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网上缴费
考试费用参照《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共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10月22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成功后,务必自行打印《长治市潞州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原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按要求自行打印。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笔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考生健康书》打印
为做好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请在公告附件下载并于考前一日填写《考生健康书》,笔试、面试当天随身携带以便核验入场。
报名人员请妥善保管好《长治市潞州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健康书》和准考证。
3.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均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业务素质以及对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人文科技常识等。
教育系统专业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知识等。其中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专业知识包括幼儿教育法、幼儿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知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
医疗卫生系统专业知识以医学基础知识为主。
笔试时间及笔试准考证打印另行通知,详见报名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原则上按照拟招聘岗位与成绩合格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达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长治市潞州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健康书》、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机关事业在职在编报考人员需提供《2021年长治市潞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表》。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网站另行通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对资格复审结果是否合格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的,该岗位资格复审对象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成绩需达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不再递补。
(3)面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a.面试内容
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专业能力等综合素质。
b.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说课、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
c.成绩计算
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否则直接淘汰。面试成绩按电脑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总成绩分数不再舍位。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所报岗位分类排队,按拟招聘人数1︰1择优进入体检、考察考核环节。如所报岗位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仍并列的,由公开引才及招聘领导组组织加试一场面试,加试面试结果为最终结果。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安排进行一次复检,在公开招聘领导组指定的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资格,不顺延递补。
5.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针对拟聘用人员在原用人单位和社会上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不顺延递补。
6.选岗
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教育类考生,同类岗位所有拟聘人员按照性别以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序交叉选岗(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以笔试成绩为准),并签字确认。
7.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结合体检、考察考核、选岗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引才及招聘领导组审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8.聘用审批
(1)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落实事业编制(全额或差额)。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2)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不按时提交相关手续(报到证、相关资格证等)的取消聘用资格。
(3)潞州区人民医院、潞州区中心医院、潞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岗位受聘人员在受聘单位服务6年以上方可调整工作单位,如违约则参照《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违约处理指导意见》进行处理。
三、监督检查
为确保本次公开引才及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区委组织部0355-2239874
纪检监察组0355-2239872
咨询电话:0355-2253210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潞州区公开引才及招聘领导组。
特别提醒:1.此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2.笔试时间暂定为10月下旬。近期各类考试较多,如公开引才报名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时,公开引才笔试与公开招聘笔试可能同时进行,请广大考生引起注意,做好合理安排。3.本次公开引才及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长治市潞州区2021年公开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2.长治市潞州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3.考生健康书
4.《2021年长治市潞州区公开引进专技人才同意报考表》
5.《2021年长治市潞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表》
长治市潞州区公开引才及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
成都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有哪些
成都市2021年1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
1、招聘单位:成都市社会科学院,招聘方式:公开招聘(科研类),招聘人数:6人。
2、招聘单位:成华区属事业单位,招聘方式:公开招聘(卫生类),招聘人数:37人。
3、招聘单位:龙泉驿区属事业单位,招聘方式:公开招聘(教育类),招聘人数:5人。
4、招聘单位:青白江区属事业单位,招聘方式:公开招聘(教育类),招聘人数:25人。
5、招聘单位:温江区属事业单位,招聘方式:公开选调(综合类),招聘人数:5人。
扩展资料: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年度计划安排,2021年1季度,成都市社会科学院,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都江堰市、邛崃市、金堂县、蒲江县10个区(市)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3名。
应聘考生可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办事服务→人事服务“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平台”栏)及各区(市)县官网查看具体的招聘公告及岗位条件表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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